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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市医保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医疗救助办法》意见的公告

公告

2021年2月1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医疗救助办法》(津政办规〔2021〕5号)(以下简称“办法”),统一规范了医疗救助制度。《办法》将于2026年2月9日失效,为做好政策有效衔接,市医保局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市实际工作,牵头修订了《天津市医疗救助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提高决策科学性、合理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及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布,同步征求关于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社会公众可在2025年12月16日18...【查看更多】

草案正文

天津市医疗救助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强化托底保障功能,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修订<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5〕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查看更多】

背景介绍

起草说明         一、政策背景   医疗救助是三重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困难群体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的重要制度安排,承担着托底保障功能。2021年2月10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医疗救助办法》(津政办规〔2021〕5号)(以下简称“办法”),统一规范了医疗救助制度。《办法》将于2026年2月9日失效,为做好政策有效衔接,我们修订了《天津市医疗救助办法》,固化成熟政策措施,进一步完...【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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