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按照国家和我市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相关要求,促进医疗服务项目规范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论证,市医疗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拟定了《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表(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3年12月4日18:00前,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sybjyyfwglc@tj.gov.cn,或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医药服务管理处。
感谢社会公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表(征求意见稿)
2023年11月24日
草案正文
背景介绍
按照国家和我市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相关要求,促进医疗服务项目规范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论证,市医疗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拟定了《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表(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4日,对《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表》(征求意见稿)挂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部分单位和医疗机构反馈意见建议80条,相关意见建议与我市下一步工作思路基本一致,已与提出建议的单位和医疗机构达成一致。
主要意见:一是建议进一步提高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涨幅。二是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6岁以下儿童加收后的项目价格。三是扩大儿童类和传染类手术加收范围。
采纳情况: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6岁以下儿童加收后的项目价格等建议与政策方向一致,予以采纳。进一步提高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涨幅、扩大儿童类和传染类手术加收范围等建议已与提出单位沟通达成一致,不予采纳。
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对天津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