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8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所属区域 |
1 | 天津二七二医院 | 和平区 |
2 | 天津和平嘉豪口腔诊所 | 和平区 |
3 | 天津市北辰区悦林堂大药房 | 北辰区 |
4 | 天津北辰宸宸中西医结合诊所 | 北辰区 |
5 | 天津蓟州华皓口腔门诊部 | 蓟州区 |
6 | 天津东丽众合诊所 | 东丽区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保健站 | 河西区 |
8 | 天津滨海高新益生康养中医门诊部 | 滨海新区(高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