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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津河西汇仁中医医院等2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5-06

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河西汇仁中医医院2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天津河西汇仁中医医院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27),退回医疗保险金。

二、天津市河西区柳林医院天津市河西区柳林妇产医院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29),退回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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