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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津康诚门诊部有限公司等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6-02

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康诚门诊部有限公司等两家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康诚门诊部有限公司存在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和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2〕第0151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3994.88元。

天津河东东兴医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2〕第0152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412183.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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