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项目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论证,现将规范部分检验类、介入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情况通知如下:
一、规范检验类项目56项,介入治疗类项目12项,废止现行价格项目3项,具体项目详见附件。所列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三、各单位要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并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16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规范部分检验类、介入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