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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医保局、人社局,市医保中心,市结算中心,医保监督检查所,市社保中心,各定点医院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项目目录》项目名称,现对其中部分项目名称予以勘误(具体内容见附件)。
本通知勘误内容自11月10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诊疗目录部分项目名称勘误表
市医保局 市人社局
2021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