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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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社局关于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7646358/2022-0003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医保局发〔2022〕63号
主    题 :
医疗保障\医药服务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各相关单位:

为支持医疗技术的更新和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对《天津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1)》中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规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前牙拔髓、后牙拔髓、牙根管充填等7项医疗服务项目中另收材料费计入项目收费中(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取消一次性尿布(垫)、一次性药瓶(盒)、健康册工本费项目收费。

三、本通知规范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属于诊疗目录范围的,同步调整诊疗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标准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四、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五、各单位要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并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标准表

市医保局         市卫健委       市人社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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