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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于印发《2020年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9

关于印发《2020年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0年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98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2020年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着力推进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着力打造局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聚焦权力监督,加强用权公开

(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结合法律法规规章修订、行政职能调整情况,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局基本信息、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下属单位等信息,全面反映我局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加大公开工作力度,在局官方网站及时公开局非涉密公务活动信息及制定的主动公开政策文件,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座谈会、专人接待听取意见、实地走访等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梳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文件自身效力情况及时进行立改废,通过官方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对已经废止和修订的文件在网页上予以标注,做到动态更新,2020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抓好对文件的规范管理,认真履行文件制发前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程序,在起草环节做好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以主动公开为主,压缩依申请公开文件的数量,对标注不公开的,必须列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不予公开理由。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都应明确标注有效期限,对局成立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且现行有效的文件,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予以转化公开。

二、着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强化政策发布解读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围绕医疗保障工作主责主业,阐释六稳相关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加强舆论引导,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发布渠道,用好天津医保微信公众号,丰富内容形式,增加发布频次,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持续提振市场信心。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立足医保工作实际,发布六保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公开透明、惠企利民。

(三)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常务(专题)会议、党组(党委)会、局长(班子)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政策文件均应及时解读。要切实提高解读质量,不得以简单摘抄文件内容的方式进行解读。要重点解读政策文件执行标准和范围、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要提升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要切实抓好已经制定出台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文件在局官方网站一经公开即代表正式发布,各单位均不得以未收到纸质文件为由而延缓执行。

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提高医保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完善办事信息主动推送方式,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相对人动态掌握办理进度,让办事群众和企业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程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一次告知制度,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四、着力做好涉疫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抗击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医保抗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官方网站、天津医保微信公众号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医疗保障重要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

(二)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积极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会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应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五、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制度执行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认真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聚焦医疗保障政务信息,实现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健全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中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子栏目。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从紧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通过依申请方式提供的政府信息,可为公众广泛知晓的,均应转为主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官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内容,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2020年底前需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六、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措施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指定专人负责,报局办公室备案;局办公室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牵头责任部门要切实细化举措,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并于1130日前向局办公室书面反馈完成情况,局办公室将本要点主要落实情况纳入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作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内容,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稳步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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