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市医保中心关于对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医院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11-15 15:00

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医院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医院存在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处告字【20241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处告字【20245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三、天津铭华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处告字【20246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四、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处告字【20247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五、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未按本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处告字【20248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5日


相关附件:

网站主办单位: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022-83572211
网站标识码:1200000086
津ICP备2021007528号-8
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0 以上版本Web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