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5年6月3日至6月9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部门及电话
部门:天津市医疗保障局人事处
电话:022-83572799
联系地址(邮编):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300110)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