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要求(国务院令第765号),践行合规、便民、及时、公开、安全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医保经办规范化建设,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医保经办高质量发展,医保结算中心优化生育津贴及垫付医疗费转财,打破常规开通“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利益,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营造诚信医保的社会信用氛围。
为进一步缩减垫付医疗费支付时限和生育津贴的及时拨付,按照《市医保中心关于调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垫付汇总转财时间的通知》《市医保中心市医保结算中心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及垫付医疗费支付流程的通知》要求,医保结算中心结合医疗费转财工作时限要求严格的特点,日常工作紧抓不松懈,确保汇总转财及时准确;遇到国庆节、春节等长假,主动加班加点,提前汇总转财,保障节假日前拨付到账。我中心在业务转财工作中,遇到医保分中心汇总数据未审批、银行信息不完整、转财支付表间不平衡等问题,积极与市医保中心、各医保分中心和信息部门进行沟通,找问题、想对策,克服业务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各部门密切联动按时限要求完成转财和审批操作,并将支付审批表及明细按时申报到医保支付部门。同时,在工作中,开通“绿色通道”,遇到困难群众上访的情况,随时汇总转财支付,保障垫付医疗费第一时间拨付到账,减缓参保群众垫付资金压力,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让群众享受更加便捷、顺畅的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