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医疗保障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医疗保障制度稳步实施,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二、活动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三、宣传内容
(一)疫情期间医疗保障便民政策。广泛宣传新冠疫情期间的药品保障、待遇保障、服务保障等惠民、便民政策措施。
(二)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天津市医疗保障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操作手册(暂行)》、《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等各类政策。
(三)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宣传欺诈骗保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和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监督。
(四)欺诈骗保典型案件。以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案例汇编为主,剖析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五)其他内容。其他需要宣传的内容。
四、宣传方式
(一)多种形式宣传。通过书籍、手册、条幅、折页、宣传栏、宣传片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提高公众对打击欺诈骗保认知。
(二)多种渠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医保APP、网站等多种渠道,加强信息公开,构建良好舆论氛围。
(三)贴近群众宣传。以医保经办窗口、定点医药机构等为重点区域,加大宣传力度,悬挂条幅,有条件的可以采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让每一位参保人员都直观了解医保政策和打击欺诈骗保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宣传月活动由市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领导,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确定联络员,要结合各区、各单位实际,深入基层面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
(二)强化方案落实。各区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区宣传方案,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各单位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活动工作总结和相关材料于5月15日前报送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处。
(三)有序组织宣传。各区、各单位要根据疫情实际情况,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和新媒体的传播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金医宝等渠道,发布电子宣传材料,避免人群聚集。市医保中心要有序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在显著位置张贴海报,悬挂标语,要充分利用网站、大屏等资源,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向就医患者宣传指定内容。
附件:宣传标语
附件
宣传标语
1.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2.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3.依法依规 重拳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4.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人人有责
5.绷紧防范之弦 严打医保诈骗
6.打好欺诈骗保“歼灭战” 护好人民群众“救命钱”
7.从重从快 严查严处疫情期间欺诈骗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