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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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医疗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确定天津市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健康管理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7646358/2022-0002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医保办发〔2022〕26号
主    题 :
医疗保障\医保待遇保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定点医药机构,有关单位:

按照《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行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按人头总额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115号),现就确定我市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以下简称“门特”)健康管理事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定健康管理事项。依据《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年版)》、《2型糖尿病基层诊疗指南(实践版·2019)》、《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22)》、《中国1型糖尿病诊治指南(2012版)》、《中国老年糖尿病诊疗指南(2021年版)》等临床指南,经征求专家意见后,确定了《天津市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健康管理事项(第一版)》(以下简称《健康管理事项》),详见附件。

二、做好信息采集共享。请医保经办机构以《健康管理事项》为基础,明确健康管理数据信息采集样表,推进健康大数据库建设,支持健康主管机构及其协作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在医疗健康管理过程中实时调阅相关信息。

三、规范开展健康管理。请健康主管机构及协作医疗机构以临床指南为指导,根据糖尿病门特患者病情实际情况,规范开展医疗健康管理工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按照健康管理数据信息采集样表,规范填报涉及《健康管理事项》的相关数据信息,实现对糖尿病门特患者医疗健康管理的全程记录和实时更新。

四、加强健康管理考核。请医保经办机构将《健康管理事项》相关数据信息填报情况,纳入对健康主管机构的考核范围,并以相关数据信息为基础,加强对健康主管机构医疗健康管理过程和结果的考核。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天津市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健康管理事项(第一版)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5月31日




附件

天津市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健康管理事项

(第一版)

一、入组管理

(一)入组标准:糖尿病门特患者已选定健康主管机构,了解健康主管机构的医疗健康管理方案并愿意配合定期随访。

(二)入组检查:糖尿病门特患者新入组后,健康主管机构对患者开展新入组检查,包括医疗病史、身体检查和实验室检查。其中,糖尿病门特患者3个月内在其他健康主管机构做过入组检查的,可不再重复入组检查,直接纳入随访管理范围。

1.医疗病史

项目

含义

与诊断相关的基本情况

糖尿病病史(患病时长)、诊断分型、临床症状等情况

药物使用史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抗精神病药物、平喘药物、心脑血管药物使用史

家族史

直系亲属是否有糖尿病病史

吸烟史

是否日常吸烟

酒精使用情况

是否日常饮酒

急性并发症

低血糖症、酮症酸中毒、高血糖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

慢性并发症

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神经病变、糖尿病性下肢血管病变、糖尿病足病、心脑血管病变

心血管病变风险因素

现病史,既往史,年龄、吸烟、高血压、血脂紊乱、肥胖、高尿酸血症/痛风、早发心血管疾病的家族史

其他病史

胰腺疾病现病史、重大精神创伤史、巨大胎儿生育史、妊娠糖尿病、多囊卵巢综合征、肿瘤、肝病、结核病史

日常活动评估

饮食、运动、睡眠情况等

2.身体检查

常规体检:血压、心率、身高、体重、腰围、臀围、BMI、腰臀比等;

并发症筛查:眼底检查、足部检查、下肢病变检查、神经病变检查等。

3.实验室检查

项目

含义

血糖

空腹血糖、餐后血糖(或糖负荷后2h血糖、随机血糖)

糖化血红蛋白

糖化血红蛋白

血常规

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

血脂

总胆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肾功能

尿常规、尿白蛋白/尿肌酐比值(或24小时尿白蛋白、总蛋白定量,或尿微量白蛋白)、血尿素氮、血肌酐、血尿酸、肾小球滤过率、血β2-微球蛋白和血胱抑素C等

肝功能

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总蛋白、白蛋白、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

心电图


胰岛素功能

胰岛素及C肽等

体检和实验室检查发现异常的,可依据指南进一步做超声检查、动态血压监测和神经电生理检查等。

(三)制定治疗与管理计划:

1.控制目标

血糖(空腹、餐后2小时)、糖化血红蛋白、血压、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BMI(超重或肥胖患者制定短期、长期减重目标)等;

2.药物使用计划

降糖药、急性并发症用药、慢性并发症用药;

3.生活方式干预

运动、饮食、戒烟限酒、糖尿病教育、糖尿病自我血糖监测管理等

4.心理健康评估

二、随访管理

(一)随访检查:随访管理检查项目主要包括身体检查、实验室检查等,主要侧重于过程指标的监测。

1.身体检查

常规体检:血压、心率、体重、腰围、臀围、BMI、腰臀比,下肢及足部皮肤等。

并发症患者随访:有视网膜病变者,应进行眼底检查;糖尿病足患者,应进行足部检查。

2.实验室检查

项目

含义

血糖

空腹血糖、餐后血糖(或糖负荷后2h血糖、随机血糖)

糖化血红蛋白

糖化血红蛋白

血常规

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

血脂

总胆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肾功能

尿常规、尿白蛋白/尿肌酐比值(或24小时尿白蛋白、总蛋白定量,或尿微量白蛋白)、血尿素氮、血肌酐、血尿酸、肾小球滤过率、血β2-微球蛋白和血胱抑素C等

肝功能

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总蛋白、白蛋白、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

心电图


胰岛素功能

胰岛素及C肽等

代谢紊乱

维生素D、碳酸氢盐、钙磷代谢、甲状旁腺激素等(糖尿病肾病合并肾衰竭患者适用)

体检和实验室检查发现异常的,可依据指南进一步做超声检查、动态血压监测和神经电生理检查等。

(二)随访频次:病情稳定的糖尿病门特患者,自入组3个月后开始,每次间隔3个月左右;病情不稳定的患者随诊。

(三)评估调整治疗与管理计划:根据随访检查情况评估和调整治疗与管理计划。

三、年度检查

(一)年度检查:年度检查包括身体检查、实验室检查等,主要侧重于对年度身体、生化指标的检查。

1.身体检查

常规体检:血压、心率、身高、体重、腰围、臀围、BMI、腰臀比等;

并发症筛查:眼底检查、足部检查、下肢病变检查、神经病变检查等。

2.实验室检查

项目

含义

血糖

空腹血糖、餐后血糖(或糖负荷后2h血糖、随机血糖)

糖化血红蛋白

糖化血红蛋白

血常规

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

血脂

总胆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肾功能

尿常规、尿白蛋白/尿肌酐比值(或24小时尿白蛋白、总蛋白定量,或尿微量白蛋白)、血尿素氮、血肌酐、血尿酸、肾小球滤过率、血β2-微球蛋白和血胱抑素C等

肝功能

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总蛋白、白蛋白、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

心电图


胰岛素功能

胰岛素及C肽等

代谢紊乱

维生素D、碳酸氢盐、钙磷代谢、甲状旁腺激素等(糖尿病肾病合并肾衰竭患者适用)

体检和实验室检查发现异常的,可依据指南进一步做超声检查、动态血压监测和神经电生理检查等。

(二)时间频次:每年度开展1次年度检查。开展年度检查时,与最后一次随访管理时间间隔3个月左右,且入组检查和随访管理次数合计已达到3次以上。

(三)评估调整治疗与管理计划:根据年度检查情况,评估确定下一步治疗与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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