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各相关单位:
为支持医疗技术的更新和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对《天津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1)》中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规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前牙拔髓、后牙拔髓、牙根管充填等7项医疗服务项目中另收材料费计入项目收费中(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取消一次性尿布(垫)、一次性药瓶(盒)、健康册工本费项目收费。
三、本通知规范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属于诊疗目录范围的,同步调整诊疗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标准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四、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五、各单位要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并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标准表
市医保局 市卫健委 市人社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