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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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天津医保信息平台移动支付应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7646358/2023-0003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医保局发〔2022〕71号
主    题 :
医疗保障\医保经办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定点医药机构、各清算银行、第三方渠道公司等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进一步做好医保移动支付推广应用工作,结合天津医保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天津医保信息平台移动支付应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1121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医保信息平台移动支付应用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医保移动支付应用,提升医保信息化建设成效,更好方便群众就医,现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的通知》(医保办函〔202233号)、《关于加快深化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医保办发〔202239号文)、《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移动支付技术规范 (V.)》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医保实际,以安全、高效、规范为前提,实现脱卡就医终端支付,构建线上线下充分融合的医保便民支付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力争将大部分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日均结算量超过1000笔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医保移动支付并通过国家局移动支付验收。2023年底前,实现全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日均结算量超过1000笔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医保移动支付并通过国家医保局验收,上述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移动支付结算笔数占总结算笔数的比例均不低于30%

三、接入方式

为满足定点医疗机构实际情况需要,提供两种接入渠道:

(一)接入医保局官方APP“津医保”实现移动支付

按照《天津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业务接口标准-津医通分册》(附件1)进行技术对接,对接完成后,由津医保技术团队配合,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完成验收。

目前已接入津医保的医疗机构,可直接联系津医保技术团队,完成国家医保局验收。

(二)医疗机构多渠道自建实现移动支付应用

现有三种技术接入方式,支持银行app、支付宝小程序等多渠道接入移动支付,供各医疗机构自行选择:

方式一:按照国家标准接口(附件2)进行改造建设,要求完成全量接口改造。

方式二:接入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接口(附件3)需按照平台要求改造。公共服务平台由医保平台中心端搭建。

方式三:按照国家标准接口+清算银行自费接口(附件4)方式改造接入。目前清算银行包含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由各机构自行选择。

   如医疗机构选择自建APP形式,需要先接入医保电子凭证线上身份授权功能,接口规范详见附件5

移动支付应用整体接入流程详见附件6

四、相关要求

(一)定点医疗机构要采用“有订单页”模式

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移动支付业务的统一监管,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同时减轻定点医疗机构独立开发医保订单页的研发成本,我市定点医院机构移动支付接入均需按照有订单页模式进行接入。

(二)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快对接速度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医保移动支付应用对于实现业务便捷高效、服务便民利民的重要性,加快建设推动,责成专人负责,密切联系对接。此前没有申请移动支付权限的定点医药机构,结合医药机构实际,请于1210日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https://fuwu.nhsa.gov.cn/)提交医保移动支付接入申请。

市医保局网信办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13602039436

市医保中心联系人:林涛    联系电话:13821943231

官方APP津医保联系人:马京津联系电话:15522033478

市医保信息平台公服区技术负责人(自建、公服平台联系人):李培东联系电话:1571882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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