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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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归体外膜肺氧合(ECMO)运行监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7646358/2025-0000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医保局发〔2025〕1号
主    题 :
医疗保障\医药服务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经研究论证,现将转归体外膜肺氧合(ECMO)运行监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归体外膜肺氧合(ECMO)运行监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具体内容见附件。所列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价格行为,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三、本通知自2025年1月26日起执行。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医疗机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附件:转归体外膜肺氧合(ECMO)运行监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2025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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