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动态血糖/葡萄糖监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7646358/2025-0005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医保局发〔2025〕67号
主    题 :
医疗保障\医药服务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检查检验类项目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论证,现将规范动态血糖/葡萄糖监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情况通知如下:

一、规范动态血糖/葡萄糖监测等医疗服务项目5项,废止现行价格项目3项,具体内容见附件。所列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各单位要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并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

本通知自20251010日起执行。

附件:规范动态血糖/葡萄糖监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2025919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