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项目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论证,现将规范综合诊查、麻醉、妇科、美容整形、眼科、体被系统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情况通知如下:
一、规范现行综合诊查、麻醉、妇科、美容整形、眼科、体被系统6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废止现行价格项目660项,具体项目详见附件。所列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三、各单位要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并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
本通知中麻醉、妇科、美容整形、眼科、体被系统类项目自2026年1月20日起执行,综合诊查类项目自2026年1月29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规范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2.规范麻醉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3.规范妇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4.规范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5.规范眼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6.规范体被系统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7.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映射关系表
8.麻醉类医疗服务项目立项指南映射关系表
9.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映射关系表
10.眼科类医疗服务项目立项指南映射关系表
11.体被系统类医疗服务项目立项指南映射关系表
12.体被系统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
13.废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