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医保局关于印发《2026年市医保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7646358/2026-0000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医保局发〔2026〕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津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经集体审议通过,现将《2026年市医保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承办部门在提请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部门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三、承办部门应当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10日内向整理决策卷宗送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审核。卷宗样式参照《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办法》执行。

                             市医保局

2026年1月19日

2026年市医保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事项

承办部门

拟决策时间

其他

1

制定“天津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

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医药服务管理处

市医保中心

202611月底前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