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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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放射治疗、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耳鼻喉科、康复5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7646358/2026-0001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医保局发〔2025〕94号
主    题 :
医疗保障\医药服务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项目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论证,现将规范放射治疗等5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情况通知如下:

一、规范现行放射治疗、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耳鼻喉科、康复5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废止现行价格项目607项,具体项目详见附件。所列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三、各单位要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并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

本通知自2026年3月5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规范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2.规范呼吸系统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3.规范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4.规范耳鼻喉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5.规范康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6.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映射关系表

      7.呼吸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映射关系表

      8.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映射关系表

      9.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映射关系表

      10.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映射关系表

      11.废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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