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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拟定医疗保障政策规定的经办意见、规程等工作;
(二)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总额控制等工作;
(三)承担医疗保障基金个人账户管理工作;
(四)承担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总额控制等工作;
(五)承担医疗保障综合计划统计工作;
(六)承担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管理及经办对接服务工作;
(七)承担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38号金融广场大厦A座2楼 022-60536885 022-6053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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