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津医保规字〔2019〕1号)、《市医保局关于修改<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津医保规字〔2019〕5号)文件精神,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按照《市医保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增医保定点协商谈判准入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医保中心发〔2020〕43号)文件要求,已完成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三家医疗机构的申报受理、情况核查和协商谈判等工作,现将新增定点医疗机构预选建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工作监督电话:23030537
廉政举报电话:23030269
附件:新增定点医疗机构预选建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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