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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意见(试行)》的通知
来源: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26

中心各处室、各分中心,有关单位:

为强化协议机构属地管理职责,提高经办效能,中心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3号)、《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以及《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经办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意见(试行)

2021827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天津市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意见(试行).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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