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logo(1).png
您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六部门联合启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1-04-30

作为我国医保领域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51日起正式施行,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近日,市医保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药监局等六部门召开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题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启动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部署,今年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三假欺诈骗保行为,六部门将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骗取医保基金的恶劣行径进行重拳打击。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是维护社会平稳运行、解决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压舱石。市医保局组建以来,全面加强基金监管,连续3年开展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连续2年实现全覆盖检查,聘请330余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实行社会监督,推进医保诚信建设。2020年全覆盖现场检查定点机构1724家。

据了解,4月份市医保局深入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与全市各区医保部门统筹联动,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重点,深入定点医药机构、街道社区、公园等场所,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折页、解答疑问、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加大宣传普法力度,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


网站主办单位: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022-83572211
网站标识码:1200000086
津ICP备2021007528号-8
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0 以上版本Web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