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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跨统筹转入
发布时间:2019-12-10

【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流程,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和《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人社部发〔2015〕80号),制定本规程。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关于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3]309号)第三条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实现就业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将其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余额,转移到就业地经办机构。

【申请条件】

申请人按规定在本市参保,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即可申报。

【办理地点及办理流程】

参保人从外省市流动就业到本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将原在外省市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申请转移至本市,由参保人或代办人提交医疗保险转入申请材料,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查询转移人参保缴费状态,审核材料完整性,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转出地经办机构。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一份);

2、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一份,代办人办理时提供);

3、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一份)。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申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受理,条件符合、要件齐全的即时办结。

【注意事项】

退役军人将服役期间的医疗保险转入本市,应提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原件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原件。

【办理机构及咨询投诉】

办理机构

咨询、受理地点及窗口号

大厅办公时间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和平分中心

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天赐园8号楼底商北侧三楼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322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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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分中心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一层)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4237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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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分中心

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58号(中豪世纪花园底商)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8827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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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分中心

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768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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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分中心

天津市河北区东六经路28号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6292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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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分中心

天津市红桥区湘潭道1号卓朗科技园3号楼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87702790

87702790

东丽分中心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30号(东丽区法院对面)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439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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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分中心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中北科技产业园二区1号楼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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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2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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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分中心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29号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854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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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分中心

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北仓桥旁)北辰大厦A座三楼

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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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1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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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分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和平北路30号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5863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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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沽分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国家庄街6号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566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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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分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欣街60号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5990812

63377312

开发区分中心

天津市开发区第三大街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东区E4A

按照所在辖区管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66370719

66370719

保税区分中心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C区一楼2号厅

按照所在辖区管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84906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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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分中心

天津市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允公科技园A座高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层大厅

按照所在辖区管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83715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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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分中心

天津市武清区新城前进道辅道1118号

工作日

(8:30-17:00)

2936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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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分中心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金华路(宁河县委党校旁)

工作日

(8:30-17:00)

6958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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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分中心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和山路8号增1号(天津市静海开发区和山路南侧广海道西侧)

工作日

(8:30-17:00)

28934850

28934850

宝坻分中心

天津市宝坻区开元路与广阳路交口

与所在区县政府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29998813

29998813

蓟州分中心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蓟州西大街39号

与所在区县政府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22772009

22772009

【备注】

以上办事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

网站主办单位: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022-8357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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