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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垫付医疗费申报
发布时间:2019-12-10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8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2.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99号)第23条实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应当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或就医。第15条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一)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3.《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7〕1号)第18条参保人员在本市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即时联网结算。对于因特殊情况发生垫付生育医疗费用的,由用人单位于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统一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申请条件】

申请人按规定在本市参保,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即可申报。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在本市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即时联网结算。对于因特殊情况发生垫付生育医疗费用的,由用人单位于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统一向参保地医保分中心进行申报。

【办理材料】

1、垫付产前检查

①产前检查门诊收费票据原件(一份);

②费用明细原件(一份);

2、垫付门诊医疗费

①门(急)诊收费票据原件(一份);

②费用明细原件(一份);

③门(急)诊诊断证明或相关病历原件或有效复印件(一份);

3、垫付住院医疗费

①住院收费票据原件(一份);

②费用明细原件(一份);

③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复印件(一份);

④异地急诊就医有关材料(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原件或有效复印件(一份)。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申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受理,条件符合、要件齐全的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及注意事项】

1、单位将职工申报的垫付医疗费所需材料分类归集、粘贴,申报至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个人缴费参保人将本人申报材料分类归集、粘贴、填写交接单,交由相应受理单位申报至所属医保分中心。

2、以社发形式发放到个人社保卡。参保人需事先办理社会保障卡,到社保卡开户银行激活金融功能。

3、个人缴费人员享受计生手术费和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用。

【办理机构及咨询投诉】

办理机构

咨询、受理地点及窗口号

大厅办公时间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和平分中心

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天赐园8号楼底商北侧三楼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322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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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分中心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一层)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4237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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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分中心

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58号(中豪世纪花园底商)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88271209

88271209

南开分中心

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768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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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分中心

天津市河北区东六经路28号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6292962

26292962

红桥分中心

天津市红桥区湘潭道1号卓朗科技园3号楼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87702790

87702790

东丽分中心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30号(东丽区法院对面)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4394490

24394490

西青分中心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中北科技产业园二区1号楼二层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7922689

27922689

津南分中心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29号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8546728

28546728

北辰分中心

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北仓桥旁)北辰大厦A座三楼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6819423

26819423

塘沽分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和平北路30号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5863697

25863697

汉沽分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国家庄街6号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5662360

25662360

大港分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欣街60号

工作日(8:30-17:00)

公休日(8:30-11:30)

25990812

63377312

开发区分中心

天津市开发区第三大街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东区E4A

按照所在辖区管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66370719

66370719

保税区分中心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C区一楼2号厅

按照所在辖区管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84906469

84906469

高新区分中心

天津市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允公科技园A座高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层大厅

按照所在辖区管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83715662

83715662

武清分中心

天津市武清区新城前进道辅道1118号

工作日

(8:30-17:00)

29360055

29360055

宁河分中心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金华路(宁河县委党校旁)

工作日

(8:30-17:00)

69585353

69585353

静海分中心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和山路8号增1号(天津市静海开发区和山路南侧广海道西侧)

工作日

(8:30-17:00)

28934850

28934850

宝坻分中心

天津市宝坻区开元路与广阳路交口

与所在区县政府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29998813

29998813

蓟州分中心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蓟州西大街39号

与所在区县政府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22772009

22772009

【备注】

以上办事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

网站主办单位: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022-8357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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