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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对完善我市门诊特定疾病药品保障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完善门诊特定疾病药品保障范围,依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关于建立待遇清单制度的通知》等政策规定,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结合本市实际,我们草拟了《市医保局关于完善我市门诊特定疾病药品保障范围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12月15日18:00前,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sybjyyfwglc@tj.gov.cn,或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医药服务管理处。   ...【查看更多】

草案正文

市医保局关于完善我市门诊特定疾病药品保障范围的通知   各区医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门诊特定疾病药品保障范围,依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关于建立待遇清单制度的通知》等政策规定,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完善我市门诊特定疾病药品保障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文所指门诊特定疾病包括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癌症病...【查看更多】

背景介绍

为完善门诊特定疾病药品保障范围,依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关于建立待遇清单制度的通知》等政策规定,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结合本市实际,我们草拟了《市医保局关于完善我市门诊特定疾病药品保障范围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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