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治理和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等文件要求,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现将《关于治理和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可在2023年2月6 日18:00前,通过以下方式查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一、官网查阅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ylbz.tj.gov.cn)-互动平台-决策意见征集。
二、反馈意见
征集意见电子邮箱:sybjyyfwglc@tj.gov.cn。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感谢社会公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1.关于治理和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治理和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政策解读
2023年1月29日
草案正文
关于治理和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
价格项目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根据国家医保局《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按照“以服务产出为导向、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新增“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项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全市最高政府指导价,具体见附件。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种植体植入费与种植体耗材系统价格分开计价;牙冠置入费与牙冠产品价格分开计价;植骨手术费与骨粉、骨膜等价格分开计价。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种植体服务时,不得自行额外增设项目和耗材。
二、制定种植牙全流程调控价格标准
确定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4317元。按照“诊察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整体调控,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察费、生化检验费、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药品费的总和,其中,医学3D模型打印(口腔)和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暂不实行“技耗分离”。
三、有关事项
(一)加强价格监管。各级医疗机构应主动在明显区域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并保障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全行业医药价格管理职责,实现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全覆盖。建立口腔种植价格异常警示机制,对价格投诉举报较多、拒绝或消极参与种植牙集采、虚构事实贬损参与集中采购的单位和中选产品、不配合调控工作维护虚高价格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提醒告诫、成本调查、信息披露、公开曝光等监管手段,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牙等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比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鼓励民营医疗机构按照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最高限价制定本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民营医疗机构应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以虚假的或具有误导性的“补贴”“低价”等价格手段,诱导欺诈患者。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区医疗保障局要健全常态化日常监管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跟踪做好政策落地实施情况,对医疗机构重复收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情况进行查处。对于区域内种植牙集采报量率高、中选产品使用率高、主动承诺接受价格全流程调控、口腔种植费用经济性优势突出、评价排名靠前的民营医疗机构,由各区医疗保障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价格和费用情况,为患者就医提供指引,对价格高、采用“介绍费”“好处费”买卖客源引流的予以公开曝光。
本通知施行时间为我市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通知有效期两年,该期间为附件所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期。试行期间出现投诉纠纷等情况,各区医疗保障局应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报告。
附件: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价格表
附件
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表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计价说明 | 价格(元) | ||
一级医疗机构价格 | 二级医疗机构价格 | 三级医疗机构价格 | |||||||
1 | TTJH1319 | 种植体植入费(单颗) | 指实现口腔单颗种植体植入。所定价格涵盖方案设计、术前准备,备洞,种植体植入,二期手术,术后处理,手术复查等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颅颌面种植体包括颧种植及支持颌面赝复体的种植体,不包含翼板区种植。 | 牙位 | 种植体即刻种植加收30%;颅颌面种植体植入加收100% | 1418 | 1575 | 1750 | |
2 | TTJH1320 | 种植体植入费(全牙弓) | 指对范围超过一个象限以上的连续牙齿缺失进行四颗及以上种植体的植入以实现固定修复。所定价格涵盖方案设计、术前准备,备洞,种植体植入,二期手术,术后处理,手术复查等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颅颌面种植体包括颧种植,不包含翼板区种植。倾斜植入定义为邻近并规避重要解剖结构的倾斜种植,包括翼板区种植。 | 例 | 种植体即刻种植加收单颗种植体30%;颅颌面种植体植入加收单颗种植体100%;种植体倾斜植入加收单颗种植体50%。半颌为1例,上下颌分别进行固定修复的,分别计价收费。 | 7695 | 8550 | 9500 | |
3 | TTJK0910 | 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单颗) | 指实现种植体上部固定义齿的修复置入。所定价格涵盖方案设计、印模制取、颌位确定、位置转移、模型制作、试排牙、戴入、调改、宣教等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牙位 | 即刻修复置入加收30%;临时冠修复置入减收30%。即刻或临时修复时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加收或减收。最终修复时按照原项目价格收取。 | 1013 | 1125 | 1250 | |
4 | TTJK0911 | 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连续冠桥修复) | 指实现种植体上部不超过一个象限的连续固定义齿的修复置入。所定价格涵盖方案设计、印模制取、颌位确定、位置转移、模型制作、试排牙、戴入、调改、宣教等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牙位 | 即刻修复置入加收30%;临时冠修复置入减收30%。即刻或临时修复时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加收或减收。最终修复时按照原项目价格收取。 | 1580 | 1755 | 1950 | |
5 | TTJK0912 | 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固定咬合重建) | 指实现对咬合支持丧失、半口牙齿缺失或全口牙齿缺失的种植体上部固定义齿的修复置入。所定价格涵盖方案设计、印模制取、颌位确定、位置转移、模型制作、试排牙、戴入、调改、宣教等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件 | 即刻修复置入加收30%。半口的修复体为1件。涉及即刻修复的患者在原项目价格上加收即刻修复费用。不进行即刻修复的患者按照原项目价格收费,临时修复不再额外收置入费。 | 7290 | 8100 | 9000 | |
6 | TTJK0913 | 种植可摘修复置入费 | 指实现种植体上部可摘修复体的置入。所定价格涵盖方案设计、印模制取、颌位确定、位置转移、试排牙、模型制作、戴入、调改、宣教等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件 | 即刻修复置入加收30%。半口的修复体为1件。涉及即刻修复的患者在原项目价格上加收即刻修复费用。不进行即刻修复的患者按照原项目价格收费,临时修复不再额外收置入费。 | 5670 | 6300 | 7000 | |
7 | TTJH1321 | 口腔内植骨费(简单) | 指通过使用骨替代材料引导骨再生或填充牙槽嵴骨量,对轻度牙槽嵴萎缩骨量增加,使其达到可种植条件。所定价格涵盖方案设计、术前准备、手术入路,组织切开,植骨,关闭缝合受植区等手术步骤及术后复查处置等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牙位 | 891 | 990 | 1100 | ||
8 | TTJH1322 | 口腔内植骨费(一般) | 指通过使用除简单植骨、复杂植骨术式以外的手术方式,对中度牙槽嵴萎缩骨量增加,使其达到可种植条件。包括对中度水平向骨缺损的植骨、经牙槽嵴顶上颌窦底提升等。所定价格涵盖方案设计、术前准备、手术入路,组织切开,骨劈开/骨挤压,植骨,关闭缝合受植区等手术步骤及术后复查处置等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牙位 | 1620 | 1800 | 2000 | ||
9 | TTJH1323 | 口腔内植骨费(复杂) | 指通过上颌窦外提升植骨(开窗法)、牙槽嵴块状自体骨移植等手术方式,对重度牙槽嵴萎缩或上颌窦底骨量增加,达到可种植条件。包括对重度水平向骨缺损和垂直向骨缺损的植骨。所定价格涵盖方案设计、术前准备、手术入路,组织切开,自体骨移植、植骨,关闭缝合受植区及术后复查处置等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牙位 | 上颌窦囊肿摘除加收25%;口腔以外其他部位取骨加收40% | 2835 | 3150 | 3500 | |
10 | TTJH1324 | 种植体周软组织移植费 | 指通过局部软组织移植,改善治疗部位及周围软组织状况,达到治疗所需软组织条件。所定价格涵盖方案设计、术前准备、切开、翻瓣、供区软组织制备、组织固定、缝合及处置等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牙位 | 810 | 900 | 1000 | ||
11 | TTJH1325 | 种植体取出费 | 指拆除患者口腔内已植入且无法继续使用的种植体。所定价格涵盖种植体拆除等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牙位 | 567 | 630 | 700 | ||
12 | TTJK0914 | 种植牙冠修理费 | 指对产品保质保修条件外,种植牙冠脱落、崩瓷、嵌食、断裂等机械性或器质性损坏进行修理,恢复正常使用。所定价格涵盖种植修复置入体的检查、拆卸、修补、置入等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牙位 | 162 | 180 | 200 | ||
13 | TTJK0915 | 医学3D建模(口腔) | 指利用医学影像检查等手段获得患者特定部位的真实信息。通过数字技术构建的虚拟3D模型、真实再现口腔及颌面特定部位的形态,能够满足疾病诊断、手术规划、治疗及导板设计的需要。所定价格涵盖数字化扫描、建模、存储、传输,装置设计等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例 | 203 | 226 | 251 | ||
14 | TTJK0916 | 医学3D模型打印(口腔) | 指将虚拟3D模型打印或切削制作成仅用于口腔疾病诊断、手术规划、治疗及导板设计的实体模型。所定价格涵盖3D打印或切削制作等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件 | 单颗常规种植应用按2%计收。 | 340 | 378 | 420 | |
15 | TTJK0917 | 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 | 指将虚拟3D模型打印或切削制作成用于治疗部位、确保植(置)入物精准到达和处理预定位置的实物模板或手术操作对治疗部位进行精确处理。所定价格涵盖3D打印或切削制作等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件 | 单颗常规种植应用按2%计收。 | 1094 | 1215 | 1350 | |
使用说明: |
背景介绍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等文件要求,从严从实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立项和定价工作,结合我市口腔种植牙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情况,在组织开展系列摸底调查、实地调研、模拟测算、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梳理规范我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了口腔种植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的政府指导价。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2023年1月29日至2月6日,市医保局通过互联网,对《关于治理和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1件反馈意见,与我市下一步工作思路基本一致,已纳入下一步工作安排统筹考虑。
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对天津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