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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再次对《2023协议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实地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的通知

公告

各定点医药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严格落实医保政策和履行协议约定,客观有效、公平公正评价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做好2023年度协议考核工作,我中心结合前期各单位反馈意见,对《2023协议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实地考核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现面向各定点医药机构和有关单位再次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可在2023年8月18日18:00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ybzxxyglc@tj.gov.cn,或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邮寄至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38号市医保中心协议管理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地考核”字样。

感谢各单位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1.2023协议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实地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

2.2023协议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实地考核指标(征求意见稿) 


草案正文

背景介绍

为进一步督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严格落实医保政策和履行协议约定,客观有效、公平公正评价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做好2023年度协议考核工作,我中心结合前期各单位反馈意见,对《2023协议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实地考核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现面向各定点医药机构和有关单位再次征求意见。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2023814-818日间,市医保中心通过互联网,针对《2023协议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实地考核细则》再次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对天津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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