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再次对《2023协议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实地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的通知
公告
各定点医药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严格落实医保政策和履行协议约定,客观有效、公平公正评价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做好2023年度协议考核工作,我中心结合前期各单位反馈意见,对《2023协议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实地考核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现面向各定点医药机构和有关单位再次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可在2023年8月18日18:00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ybzxxyglc@tj.gov.cn,或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邮寄至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38号市医保中心协议管理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地考核”字样。
感谢各单位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1.2023协议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实地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
2.2023协议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实地考核指标(征求意见稿)
草案正文
背景介绍
为进一步督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严格落实医保政策和履行协议约定,客观有效、公平公正评价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做好2023年度协议考核工作,我中心结合前期各单位反馈意见,对《2023协议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实地考核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现面向各定点医药机构和有关单位再次征求意见。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2023年8月14日-8月18日间,市医保中心通过互联网,针对《2023协议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实地考核细则》再次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对天津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