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市医保中心关于对《天津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新增定点经办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持续做好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确保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切实达到医保管理规范的要求,按照《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我中心在之前出台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整合修订形成《天津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新增定点经办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提高决策科学性、合理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及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可在2024年1月19日18:00前,通过以下方式查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一、官网查阅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ylbz.tj.gov.cn)-互动平台-征求意见栏目进行查阅。
二、反馈意见
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请发至:sybzxxyglc@tj.gov.cn,或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38号金融广场大厦A座14楼市医保中心,并在信封上注明“新增定点”字样。
感谢社会公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天津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新增定点经办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草案正文
背景介绍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2024年1月15日-1月19日间,市医保中心通过互联网,就《天津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新增定点经办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对天津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