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市医保局关于公开征求我市居民医保2025年财政补助标准和2026年个人缴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公告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的关键性制度安排,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5〕22号)有关要求,我们起草了《关于公布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5年财政补助标准和2026年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提高决策科学性、合理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及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布。为尽快启动居民医保征缴工作,适当缩减公开时间,社会公众可在2025年10月31日18:00前,通过以下方式查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一、官网查阅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ylbz.tj.gov.cn)-互动平台-征求意见栏目进行查阅。
二、反馈意见
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请发至:sybjdybzc@tj.gov.cn,或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待遇保障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居民医保筹资”字样。
感谢社会公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关于公开我市居民医保2025年财政补助标准和2026年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及其起草说明
草案正文
附件:
关于公布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5年财政补助标准和2026年个人
缴费标准的通知
(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5年本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低档每人每年700元、高档每人每年1130元;2026年本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低档每人每年420元、高档每人每年1080元。
2025年11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背景介绍
为进一步提升保障能力、做好居民医保筹资、强化制度运行管理,根据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5〕22号)有关要求,“2025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在合理测算基金支出需求,确保基金当年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可维持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为落实国家要求,确定本市2025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具体为低档每人700元,高档每人1130元;我们在全面测算本市居民医保基金支出需求和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保障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确定了2026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低档和高档分别新增20元和50元,具体为低档每人420元、高档每人1080元。
需要说明的是,在人口老龄化、医疗消费水平上升、新药新技术应用等,为维持稳定的医疗保障待遇等背景下,合理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是进一步优化筹资结构、巩固待遇水平、确保制度平稳运行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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