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7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依据《天津市医疗保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 深入贯彻落实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强化各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合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区医保局组织区卫健委、医保南开分中心等多部门召开抽查检查工作会暨现场抽签仪式。
会上,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崔树成就我区自6月以来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截至目前,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已对64家医药机构开展实地检查,对2家医疗机构作出行政处罚,追回基金28.38万元,行政罚款10万元。区医保局四级调研员张宝国根据我区定点医药机构实际情况,宣布详细抽签规则,现场进行南开区定点医药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第三轮监督检查抽签活动,由区卫健委、医保南开分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从我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抽取3家,医保定点医店机构抽取3家,共计6家定点医药机构。由区社会监督员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现场抽查检查,及时将执法行政检查结果公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