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根据市医保局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对我区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医保信用承诺制度。
目前,我局已完成16家新增定点医药机构信用承诺书的签订和平台录入工作,其中,医疗机构1家,药店1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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