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纪委关于受处理或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有关要求,为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结合医保中心工作实际,中心纪委建立了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长效机制,帮助他们重拾信心,激励他们放下包袱,轻装前行,担当作为,积极工作,鼓励他们多为医疗保障事业做贡献。
中心纪委制定《市医保中心对受到处理或者处分党员帮扶回访工作实施意见》,对受处分人员帮扶教育回访工作进行规范,并定期开展好回访工作。一方面,中心纪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廉政教育,督促各党支部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和纪法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做到警钟长鸣,坚持以案为鉴,发挥警醒震慑作用。另一方面,中心纪委注重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日常监督,按规定开展回访,与受处分人所在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帮扶人员、党员群众代表以及受处分本人开展回访谈话,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思想认识、遵纪守法情况,开展问卷调查,掌握其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对受处分人员的评价,与受处分人员开展谈话,对表现好的予以鼓励,对存在的不足予以督促,使受处分党员转化思想,端正态度,继续提高思想认识,卸下思想包袱,激励其担当作为,争取通过帮扶教育回访,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医保中心纪委将坚持把回访教育与日常监督紧密融合,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强化思想自觉、提升能力水平、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持续用力,推进回访教育常态化,着力营造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