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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坚持“四个突出”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7-08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天津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医保局围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求,以“四个突出”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

一是突出制度先行,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通过制度引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制发《市医保局深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台账的通知》,助力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夯实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二是突出执法基础,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新增执法人员专业法考试及执法证件申领,严把证件审核关,有序完成专业法考试、证件信息核对、信息填报、照片采集、证件领取等工作,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依托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持证执法人员信息维护工作,对执法人员信息进行核准更新,提升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实效性。

三是突出规范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按季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评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被评查部门,做好评查后答疑解释并形成执法工作情况报告报送市司法局,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全面、及时、准确归集执法信息,规范办案程序。依法受理听证案件,召开座谈会并邀请相关业务部门、局法治人才库成员和局法律顾问参会,针对听证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开展讨论研究,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意见,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法治意识,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效。

四是突出能力培养,提升执法队伍法治素养。编制印发《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法律法规及医保法律法规等执法人员必学内容纳入清单,编纂相应题库,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权责清单管理”主题法治培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承办2024年度全国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培训班和第一、二期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培训班,围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执法工作实践交流等内容开展培训,加强行政执法办案经验交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履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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