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医保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职责,扎实推进法治医保建设,为医保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思想基础。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法治学习。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学法用法“共性”“个性”清单,先后组织开展“以法治力量护航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法治专题讲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法治培训、网上观看旁听庭审视频活动4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参加线上线下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以及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培训等,以学促干,不断提高了执法队伍依法履职能力。机关干部每年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结业率均达到100%。
二、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每年4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解读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医保政策,推动线上线下宣传紧密结合,对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就医患者等形成高密度、全覆盖式宣传,积极营造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法治舆论氛围。结合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宣传月、医保政策法规宣传“六进”活动,先后开展医保政策法规宣传30余场,聚焦参保群众密切关注的医保政策法规问题,利用政务新媒体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200余条,促进医保业务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融合。
三、落实“三项制度”,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区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监督执法,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全覆盖”现场检查,2024年以来追退医保基金525.31万元,行政处罚45.29万元。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按时公开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坚持“谁执法、谁录入”,及时将案件录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案件公示率和行政执法机关履职均达率100%。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检查过程、约谈询问过程、文书发放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记录。认真落实法治审核制度,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做到所有行政执法决定均进行法治审核,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截至目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优化政务服务,依法履行职责。每月规范梳理机关权责清单,加强动态管理,确定行政处罚事项2项、行政强制事项1项,做到公开、透明。按照全市统一标准、程序、要件,实施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实现参保缴费、待遇报销查询、缴费年限审核等医保服务事项的目录标准化、操作规程规范化。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按时完成9家单部门检查对象及4家联合检查对象的现场检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无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