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市河北区仁惠门诊部等2家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天津市河北区仁惠门诊部存在套用备案医师名义申报医药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20〕第0046号),责令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163593.20元。
二、天津市武清区城关医院存在伪造、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以及以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20〕第0045号),退回医疗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