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蓟州区合心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蓟州区合心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存在变造就诊记录、办理冒名就医及未注册助理医师在无执业医师现场指导的情况下独立行医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20〕第0052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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