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表单位: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1年3月12日
序号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重点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
预估抽查
对象数
检查时间
检查主体
1
医疗保障监督检查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医保基金使用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询问有关人员等
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不少于160家。
4月至11月
市、区医疗保障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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