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医保局,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以下简称儿童两病)重大疾病参保患者医疗保障工作,切实减轻儿童两病参保患者家庭医疗费用负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1年1月1日起,已按照《关于开展提高我市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做好我市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政策报销的儿童两病参保患者,按照现行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政策重新计算报销待遇,并采取就高原则享受待遇,差额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予以补支付。同时,按照国家医保局待遇清单制度管理要求,将儿童两病统一归并入现行医疗保障政策体系,按照现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之前规定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