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套用备案医师窦某某名义申报医药费用,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处告字〔2022〕2号),责令限期整改,中止相关责任医师医保服务六个月,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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