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logo(1).png
您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关于更新本市医保支付范围药品信息的通知(津结算中心发〔2022〕19号)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6-3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医保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对接及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0〕67号)、《市医保局 市人社局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109号)工作要求,按照市医保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医保药品经办管理实际,我们完成了我市现行药品目录的非国家药品目录信息剔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我市现行药品目录的非国家药品目录品种,经梳理比对所涉及的药品,将附件中的333个品规药品退出天津医保支付范围,停止本市医保支付。

二、执行时间

本期信息维护生效日期为2022年7月1日,届时中心端同步进行升级,药品信息自生效之日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定点医药机构及时调整本机构常用药品目录,确保不因品种剔除影响临床用药,并做好对患者的解释沟通工作。

(二)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加强培训宣传,引导医师、药师结合临床工作保障参保患者用药需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

(三)各分中心将此通知转辖区定点医药机构。

附件:天津市医保药品支付范围信息维护明细表(2022年第五期)

市结算中心              市医保中心           市药采中心

                          

    2022年6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天津市医保药品支付范围信息维护明细表(2022年第五期).pdf

网站主办单位: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022-83572211
网站标识码:1200000086
津ICP备2021007528号-8
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0 以上版本Web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