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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关于协商解除天津市必康大药房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8-01

依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经天津市必康大药房申请,与属地医保分中心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528日起,解除天津市必康大药房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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