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9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5日
附件:
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贝格(天津)口腔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
2 | 天津市华泰大药房有限公司 |
3 | 天津河东宜中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
4 | 天津南开刘洪涛口腔诊所 |
5 | 天津市宝坻区凤群大药房有限公司 |
6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君堂大药房 |
7 | 天津市环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九分公司 |
8 | 天津市同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一零八店 |
9 | 天津西青朝维诊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