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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关于对天津市宝坻区赵各庄卫生院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9-06

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市宝坻区赵各庄卫生院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宝坻区赵各庄卫生院存在超医保限定使用药品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处告字〔2022〕12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二、天津市宝坻区钰华医院存在超医保限定使用药品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处告字〔2022〕13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三、天津市宝坻区朝霞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处告字〔2022〕14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四、天津宝坻渠阳医院存在超医保限定使用药品和重复收费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处告字〔2022〕15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五、天津市北辰区双环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医保限定使用药品、超标准收费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北辰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北辰分中心处告字〔2022〕19、20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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