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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关于对天津东丽津东仁和中医门诊部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9-13

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东丽津东仁和中医门诊部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东丽津东仁和中医门诊部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2〕14号),责令立即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二、天津东丽贵和门诊部存在超医保限定使用药品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2〕15号),责令立即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三、天津东丽恒泰门诊部存在超医保限定使用药品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2〕16号),责令立即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四、天津东丽仁康民门诊部存在超医保限定使用药品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2〕17号),责令立即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五、天津市和平区中和门诊部有限公司存在超标准收费、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诊疗活动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处告字〔2022〕27号),责令立即整改,中止相关责任医师医保服务3个月,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特此公告。

网站主办单位: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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