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一百一十三店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一百一十三店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2】30号),责令限期整改。
二、天津东丽康弘门诊部存在超医保限定使用药品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2】31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三、天津东丽华都医院存在超医保限定使用药品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2】32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四、天津东丽昆仑门诊部存在超医保限定使用药品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2】33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五、天津东丽尚善德门诊部存在医保管理制度不规范,药品管理不规范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2】34号),责令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