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和平津萃中医医院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和平津萃中医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及超医保限定使用药品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处告字【2022】34号),责令立即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二、天津和平津萃医院存在将不符合医保范围外伤费用上传医保结算、将不符合医保范围检查费用上传医保结算、超标准收费及超医保限定使用药品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处告字【2022】35号),责令立即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三、天津东丽圣发医院存在医保药师管理不规范、治疗检查记录管理不规范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2】35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四、天津东丽和顺门诊部存在超医保限定使用药品、治疗项目与诊断不符、治疗次数超常规、超标准收费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2】36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五、天津东丽益兴德中医门诊部存在超医保限定使用药品、治疗项目与诊断不符、将不符合医保范围外伤费用上传医保结算、超标准收费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2】37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