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11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所属区域 |
1 | 天津河东美莱口腔门诊部 | 河东 |
2 | 德嘉口腔门诊(天津)有限公司 | 宝坻 |
3 | 天津市蓟县乐益堂大药房 | 蓟州 |
4 | 天津市蓟县隆祥药店 | 蓟州 |
5 | 天津市蓟县康宏缘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蓟州 |
6 | 天津市正福同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蓟州 |
7 | 天津市红桥区德医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红桥 |
8 | 天津老百姓和顺园大药房 | 东丽 |
9 | 天津西青汉唐精诚口腔门诊部 | 西青 |
10 | 天津北辰双发瑞珒口腔门诊部 | 北辰 |
11 | 天津瑞澄柏寿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 河西 |